作者:嘉祥成华发表时间:2021-09-18阅读次数:1692
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,丰富学生阅读内容,拓展阅读活动,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,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,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,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严格管理,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《办法》要求;开展校园读书活动,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,建设书香校园;指导亲子共读,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、读好书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领导小组
(一)人员分工组长:张文川(校长)副组长:朱海燕(执行校长) 马飞山(副校长)组员:李晶(校长助理) 谭洁(校长助理兼高中德育处主任) 孔青(校长助理兼初中德育处主任) 胡祖芬(高中教务处主任) 沈清伦(初中教务处主任) 李莉萍(小学德育处主任) 向彬(小学教务处副主任)
(二)工作职责组长:全面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审核工作,督促各部按照文件要求,严格自查和清理课外读物,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《办法》1要求。副组长:分别负责中学部、小学部的课外读物审核和管理工作,指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做好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工作,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。组员: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严格审查和清理中小学课外读物,规范课外读物管理,组织各教研组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,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。
三、工作内容
(一)加强排查,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。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,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《办法》要求,认真排查馆藏书籍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,不准借阅。各学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,要教育学生禁止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。各班要通过家长会、家长群等方式,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《办法》中规定的“十二种情形”不宜读物,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,禁止学生阅读。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:1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污蔑、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英模人物,戏说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;2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有反华、辱华、丑华内容的;23、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的;4、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5、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,宣扬宗教教理、教义和教规的;6、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7、宣扬个人主义、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;8、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,格调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扬超自然力、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赌博、毒品、引诱自杀、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;9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10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;11、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12、其他有违公序良俗、道德标准、法律法规等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。
(二)强化管理,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《办法》,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,要严把“十二种情形”关,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。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《办法》规定的“方向性、全面性、适 宜性、多样性、适度性”原则和“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、可3读性强、启智增慧”的标准,从严管理,确保好书进校。各班主任也要按照“原则”和“标准”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。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、评议、确认、备案等环节。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人员、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;学科组负责审读,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,重点评议适宜性,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、标准、要求全面把关,提出评议意见;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,统筹数量种类,确认推荐结果,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各班推荐书目建议优先推荐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》中的书目。(详见附件)
(三)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。所有进校园的讲座都必须通过学校领导小组的审核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。对于家长或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课外读物,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,由学校领导小组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,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。
(四)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,严防不良信息、文章、读物毒害学生。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《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》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,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,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、不阅读不健康4书籍、不观看不健康视频,坚持绿色上网。
(五)推动师生、亲子共读,建设书香校园、书香家庭。教务处要做好学校“书香校园”的落实工作,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,使“书香校园”工作尽早在本校落地、生根、开花、结果,促进书香校园建设。教务处要采取措施,组织各学部各班开展“亲子共读”活动,建设书香家庭。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,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;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,使学生养成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的好习惯。各班利用班级图书角,创建班级读书氛围。定期开展班级读书活动,如好书推荐,读书交流等活动,营造书香班级的良好氛围。让阅读课进课表,在小学三年级、初一年级、高一年级分别开设阅读课,由语文老师组织进行阅读指导,并要求到图书馆阅读。各班利用语文课、午会课、晚课等时间,安排“慢阅读”活动,让学生享受阅读时光。开放图书馆,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为统一开放时间。为了给学生更多的阅读时间,特别增加17:30-18:20时间段,鼓励学生到馆阅读、借阅。
(六)坚持“红线”思维,规范课外读物推荐、征订。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、征订纪律,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、征订。学校设立违规推荐、征订学生课外读物“红线”线,凡触犯者依据学校《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》,严肃处理。51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;2、引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;3、未经同意,组织学生、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、安装APP,或网上学习资料、读物征订的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保障,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。学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执行校长、副校长任副组长,校长助理,德育处、教务处主任为成员,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教育部《办法》和学校《方案》的落实工作,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、征订、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。2、注重宣传,使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。形成工作合力,保证工作效果。3、严格管理,失职问责。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,严守纪律,规范自己的行为。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,对当事人严肃问责。成都市成华区嘉祥外国语学校2021年5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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